【武漢理工大學】關于2023年秋冬季博士、碩士學位論文答辯及學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
更新時間:2023-08-03 10:10:23點擊次數(shù):5772次字號:T | T
關于2023年秋冬季博士、碩士學位論文答辯及學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學院及相關研究生:
為做好2023年秋冬季博士、碩士學位論文評審、答辯及學位授予工作,根據(jù)《武漢理工大學學位授予實施辦法》(校研字〔2013〕38號)文件精神及學位授予相關規(guī)定要求,現(xiàn)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進度安排
根據(jù)第六屆學位評定委員會第6次全體會議決議,2023-2024學年第1學期定于10月25日和12月29日召開學位評定委員會全體會議。請各學院按照2023年秋冬季博士、碩士學位論文答辯及學位授予工作各環(huán)節(jié)時間節(jié)點(見附件1、2),統(tǒng)籌安排相關工作,并及時按要求提交相應材料。
(一)博士學位申請人預答辯
6月27日(秋季)和10月9日(冬季)前,博士學位申請人預答辯截止。滿足學校申請博士學位學術成果條件的博士學位申請人須在“武漢理工大學研究生教育綜合管理系統(tǒng)”(網(wǎng)址:http://218.197.101.24/,以下簡稱“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統(tǒng)”)向?qū)W院申請預答辯,預答辯通過后方可申請“答辯前檢測”。
學位授予環(huán)節(jié)目前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統(tǒng)從預答辯開始,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統(tǒng)“培養(yǎng)狀態(tài)”顯示為“開題報告考核通過”后,方可申請學位。
(二)提交答辯意向申請
6月28日(秋季)和10月10日(冬季)前,有答辯意向的博士學位申請人(含留學生)須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統(tǒng)中提交答辯意向申請,同時核準基礎數(shù)據(jù);6月29日(秋季)和10月12日(冬季)前,有答辯意向的碩士學位申請人(含留學生)須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統(tǒng)提交答辯意向申請,同時核準基礎數(shù)據(jù)?;A數(shù)據(jù)若有誤,請與研究生院相關部門聯(lián)系。已提交過答辯意向申請的,無須重復提交。
7月3日(秋季)和10月17日(冬季)前,研究生院學位辦公室根據(jù)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統(tǒng)答辯意向提交情況確定秋冬季博士、碩士留學生與碩士學位論文答辯前評審抽查名單并公布。未按時提交答辯意向申請的碩士學位申請人均列入抽查評審對象范圍。
重新送審的學位申請人無需提交答辯意向申請。
(三)學位論文“答辯前檢測”
6月29日(秋季)和10月12日(冬季),博士學位論文“答辯前檢測”截止;6月30日(秋季)和10月13日(冬季),碩士學位論文“答辯前檢測”截止。
學位申請人須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統(tǒng)提交送審版學位論文(見附件3),并經(jīng)導師審核通過。各學院應在博士、碩士學位申請人送審前完成學位論文“答辯前檢測”,并于各類博士、碩士學位論文檢測結束后三天內(nèi)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統(tǒng)上傳答辯前檢測結果。各學院應根據(jù)檢測結果確認送審資格,“答辯前檢測”未通過者,不受理其學位申請。
重新送審的學位申請人須提交《研究生學位論文申請重新盲審的修改說明》至研究生院學位辦公室,審核通過后,方可重新提交送審版學位論文。
(四)學位論文答辯前評審
2023年秋冬季申請授位的所有中國國籍的博士學位申請人(免評審除外)、被抽查評審的博士留學生與各類碩士研究生、2017年以前的在職攻讀碩士學位人員及需要重新外送評審的博士、碩士學位申請人,由研究生院學位辦公室負責外送答辯前評審。
博士學位申請人與由研究生院學位辦公室負責答辯前評審論文的碩士學位申請人須按照相關要求向研究生院學位辦公室提交材料(見附件3)。
即日起至7月4日、7月26日與27日,辦理秋季博士學位申請人、被抽查評審的碩士研究生和2017年以前在職攻讀碩士學位人員答辯前評審手續(xù);10月12日,冬季博士學位申請人答辯前評審手續(xù)截止,10月19日,冬季被抽查評審的碩士研究生和2017年以前在職攻讀碩士學位人員答辯前評審手續(xù)截止。
其它未被抽查的留學生學位論文與碩士學位論文答辯前評審工作由各學院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統(tǒng)采取“雙盲”方式完成(“雙盲”即評審專家與論文作者及導師互不知曉)。
(五)答辯信息登記及畢業(yè)資格審查
6月26日(秋季)和10月27日(冬季)后,研究生院培養(yǎng)辦公室下發(fā)《畢業(yè)生答辯登記表》至各學院,中國國籍的研究生須按學院要求到學院研究生工作辦公室進行答辯登記與畢業(yè)資格審查。
9月7日(秋季)和11月16日(冬季),各學院反饋《畢業(yè)生答辯登記表》至研究生院培養(yǎng)辦公室。
(六)《學位申請及評定書》打印與博士學位論文答辯前公告
《學位申請及評定書》從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統(tǒng)打印。博士學位申請人須在答辯前五天,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統(tǒng)完成答辯委員會信息提交,并經(jīng)學院及研究生院共同審核通過后,方可從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統(tǒng)打印《學位申請及評定書》;碩士學位申請人須在答辯前三天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統(tǒng)完成答辯委員會信息提交,并經(jīng)學院審核通過后,方可從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統(tǒng)里打印《學位申請及評定書》。
學院研究生工作辦公室應在博士學位論文答辯前三天在學院網(wǎng)站主頁或校主頁發(fā)布公告。未公告的,本次答辯無效。
(七)答辯審核與學位評定授予
9月19日(秋季)和11月21日(冬季),學位申請人答辯表決票蓋章辦理截止。
9月26日(秋季)和11月28日(冬季),學位論文答辯截止,嚴禁碩士學位申請人在未滿足授位條件(包括但不限于畢業(yè)條件、學術成果條件等)前答辯。答辯結束后,各學院應對本學院學位申請人的學位論文進行復制比“答辯后檢測”,并在各類博士、碩士學位論文檢測結束后三天內(nèi)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統(tǒng)上傳答辯后檢測結果。“答辯后檢測”通過者,方可報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以下簡稱“分委員會”)審議。
10月8日(秋季)和12月5日(冬季),各分委員會學位授予審議截止。
10月12日(秋季)和12月7日(冬季),各學院報送各分委員會審定的學位授予建議名單及相關材料至研究生院學位辦公室,并完成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統(tǒng)數(shù)據(jù)調(diào)整;報送秋冬季畢業(yè)、結業(yè)名單至研究生院培養(yǎng)辦公室。
二、其它工作要求
(一)及時傳達。各學院應將本通知有關精神傳達給有答辯意向的學位申請人,并將各工作環(huán)節(jié)的審核情況與結論及時告知相關學位申請人。
(二)錄入信息。2016年以前審核備案的同等學力申請博士學位人員、2014年以前在職攻讀碩士學位人員(學號14開頭),若個人信息尚未錄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統(tǒng),請各學院在6月26日(秋季)和10月8日(冬季)前上報匯總名單及其個人信息。
(三)嚴格把關。在職攻讀碩士學位人員的答辯委員會構成中必須有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委員參加,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要對在職攻讀碩士學位人員的學位申請進行重點審核。各學院要進一步加強同等學力申請博士學位人員學位論文質(zhì)量管理,嚴格把關學位論文評審、評議及修改等環(huán)節(jié),保證學位授予質(zhì)量。
(四)準確上報。分委員會完成學位授予審議后,學院須將審核通過的《全日制博士(同等學力博士)發(fā)表學術論文審核情況一覽表》、《全日制碩士發(fā)表學術論文及獲得應用成果審核情況一覽表》報研究生院學位辦公室備查(分委員會主席簽字、學院蓋章)。
附件:1.2023年秋季學位授予工作各環(huán)節(jié)時間節(jié)點
2.2023年冬季學位授予工作各環(huán)節(jié)時間節(jié)點
3.學位申請人答辯前學位論文評審提交材料清單
(說明:附件中2023-2024學年第2學期周次為預計周次,以2023-2024學年第2學期校歷為準,公布后將同步更新)
研究生院
2023年6月16日